加工合同范本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范本1甲:
同号:20xx-6-27
乙:
单号:20xx-6-27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20xx-6-27 ___
甲:
乙: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范本2委 托 方:成都预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加工数量、颜色、标准、质量要求等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送货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甲方约定乙方加工产品的类别、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直至甲方对乙方所生产的产品检验合格之后才能发货。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本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产品代加工的相关活动。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产品类别、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及配方用于其他的生产。
4、乙方自行准备代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地点、包装袋以及配送货物的车辆。
6、乙方应负责所有为甲方代加工货品的运送及装卸。
7、乙方需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代加工费用约定
1、甲方以协商好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委托乙方代其加工产品,乙方在为甲方代加工产品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水、电、生产设备维护、原材料购买、生产场地租赁、包装、货物运送、装卸等费用)。
2、甲乙双方所协商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含运送装、卸费用)见下表:
(注:彩色勾缝剂代加工总包价格根据具体颜色由双方单独协商)
第四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将业主方所签的货物验收单回执交与甲方,甲方与业主方对账后确认当月的实际送货数量,以此作为当月付款依据。
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给乙方付款。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70%。
4.自20xx年1月1日起,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80%。
5.每月未付,在年底由甲方给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验收标准
1.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样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即开始正式生产,当乙方产品生产完成后,由甲方检验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发货。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方拒绝收货,或者收货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方投诉等事件发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1%的违约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当批次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经双方企业法人或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加工合同范本3甲方:无锡友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
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
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
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 ……此处隐藏12574个字……,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 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 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 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 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 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 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 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硬石膏)。
B. 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__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加工合同范本15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葡萄酒,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加工产品的授权书及其公司相关合法手续
2.保证拥有上述委托的产品商标的合法性,不存在侵害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不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所加工产品质量达到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灌装后30天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第二条 货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一方的加工费总金额为元(备注:按实际加工数量为准),合同签订之日预付 元,提货时徐付清剩下余款。
2、委托加工的葡萄酒品名为 ,每件加工费为元(不含外包装费用)。
3、加工数量为1000 箱,具体数量以加工实际数量为准。
第三条 包装
1、甲方负责印刷制作外包装箱,乙方负责审核。
2、甲方对商品包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订单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需提前书面约定)。
第四条 加工时间及交货地点
1、加工期限为所有外包装物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验收,乙方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如遇自然灾害、停电、设备故障等可延期交货。
2、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第五条 验收
1、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应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规格、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等。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事件对货物进行验收,视为甲方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要求。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所获得对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料、技术资料、产品信息等一切资料均属商业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责任,为i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漏。
第七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无故拒绝接受委托产品,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取消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预付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要求交付加工产品,经双方协商处理赔偿。
2、交付加工产品时完成的数量少于或多于合同规定,按照实际数量验收。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在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