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冰雪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冰雪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冰雪应急预案1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高速(一级)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伊春银保监分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当发生Ⅳ级(一般)冰雪灾害时,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冰雪灾害事件。
2.1.2指挥长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1.3副指挥长职责
(1)对灾害的上报进行监督;
(2)审定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3)对灾害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意见;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除雪除冰工作进程。
(2)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定、修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定降雪等级;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负责受灾路段的封闭与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闭高速公路;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市通信管理办: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相关工作。
(9)市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事故中伤亡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0)伊春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损失理赔工作,负责组织保险企业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做好快速理赔工作。
(11)伊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工作。
(12)武警伊春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除雪除冰救灾工作,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稳定;如遇有冰雪灾害突发等情况按照兵员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冰雪灾害时突发的严重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保障工作,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冰雪灾害事故和特殊危害事故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传达、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督促全市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冰雪灾害信息,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提出冰雪灾害预警方案、除冰雪和灾害处置建议方案;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组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下设9个小组。
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干警组成。
应急抢通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组织技术人员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事故救援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治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通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 ……此处隐藏30557个字……。
(8)公路站:负责保障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救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9)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因灾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0)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电设施,保证救灾工作的通电线路畅通。
(11)民政所:负责组织灾情的摸底、调查、核查、统计上报工作。
(12)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摸排、汇总、分析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排查及调处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13)宣传办:负责对灾情期间工作、优秀典型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14)蓝天救援队、自愿服务队:组建团委和妇联两只自愿服务队与蓝天救援队,负责在应急期间24小时待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第一时间集合应战。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应急指挥场所
指挥部设在应急办,指挥全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
(二)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1、气象站管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承担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任务。
2、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知情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气象站根据收到的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镇气象灾害综合应急办。
2、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报告。
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预警支持系统
1、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3、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5、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当省、市、县发布各级响应时:
Ⅲ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部门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Ⅱ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部门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Ⅰ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Ⅰ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二)应急处置
各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启动预警后,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群众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各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按照县、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1、镇政府和各村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政府各部门和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立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加大对灾区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2、卫生院应派遣医疗人员抢救伤员,并对辖区内流行病、常见病进行防治。
3、镇应急办指挥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信息共享和处理
1、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管理,实现共享。
2、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通信方式
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上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报告。
五、后期处置
1、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卫生院应当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3、镇民政所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六、应急保障
1、指挥系统保障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应当配备无线通信系统等方式实现灾害现场指挥。
2、资金保障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装备保障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工业盐等)、器材(吹雪机等)、工具(汽车防滑链等)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相关物资调配统一由镇长统筹安排调度。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八、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镇政府应急办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应急办印发,镇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